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若干政策(試行)
六安市
六政辦〔2014〕34號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若干政策(試行)
金安區人民政府,示范園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增強六安大學科技園吸引和集聚人才、技術和資金的能力,根據《六安大學科技園建設實施方案》(六政辦秘〔2014〕96號)的要求,市政府設立六安大學科技園發展專項資金3000萬元,資金由市財政和示范園區按照4:6比例共同安排。大學科技園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對園內創新主體的政策支持和獎勵。
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六安大學科技園(下稱科技園)內,并在園區所在行政區域內納稅的科技型孵化企業、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項目、高校院所創辦的研究機構、為入園企業、創新主體提供融資、咨詢等科技服務機構,以及高校師生、歸國留學生、高層次人才創業者及領辦的創新團隊等各類創業主體,均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入園孵化企業,第一年免房租,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免50%房租;科技服務機構,第一年免房租,第二年減免50%房租;高校師生、海外留學人員、高層次人才領辦的創業實體,以及高校院所創辦的研究機構,三年內免房租。
2、設立種子資金。重點支持高科技企業、重點項目、研發機構、自主知識產權項目發展,對符合種子資金申請條件的企業,可獲得10-50萬元的資金扶持。
3、設立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支持高校在校生和畢業生創業,對符合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申請條件的創業主體,可獲得2-8萬元的資金扶持。
4、設立天使基金。由市工投公司發起設立六安大學科技園天使基金,對符合天使基金申請條件的企業,可獲得股權基金支持。
5、對入園科技型企業及創業主體,優先安排科研項目扶持資金,優先申報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
6、入園企業交納的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全額獎勵給企業。
7、對于重點高校、研究機構等入駐園區,或帶原創性技術成果入園孵化并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或企業,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給予獎補。
8、市集中示范園區公租房優先保障大學科技園創業就業人員,從大學科技園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給予個人應付房租70%的補貼,補貼期限兩年。
9、對于符合我市高層次人才引進標準的,按《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意見(試行)》(六發〔2012〕20號)給予生活補貼。
10、符合創新驅動發展的企業,按《六安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六政辦〔2014〕31號)政策獎勵。
11、對市本級其他政策與本規定發生重疊時,可以從優但不重復享受優惠政策。
12、種子資金、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天使基金的申請、使用和管理另行發文規定。
13、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