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投公司持有的六安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40%股權轉讓公告
編輯日期:2011-7-14 單位:六安工投 發稿人:管理員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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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六安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40%股權轉讓 |
項目類型:股權轉讓 |
編 號: 111016 |
所屬地區:六安市 |
參 考 價: 4852.35萬元 |
發表日期:20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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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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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受六安市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現對其所持有的六安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40%股權進行公開掛牌轉讓。 轉讓方承諾本次產權公開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因此本次公開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礙,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六安市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轉讓標的:六安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40%股權 3、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六安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是2005年11月經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投資擔保企業。發起人為安徽龍津集團有限公司、六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司工商登記注冊號為341500000003212。經營范圍: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投資、評審咨詢、投資顧問、理財;對中小企業的股權、資產、擔保基金提供管理服務。 2009年10月六安市人民政府下發六政秘【2009】178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財政在長江精工、三農集團、擔保公司等國有股權轉讓的通知”,將六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六安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40%股權劃轉給六安市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二、轉讓標的企業股權構成情況 出資人及其出資比例如下: 安徽龍津集團有限公司 60% 六安市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40% 三、內部決策行為批復情況 根據《六安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五次常務會議紀要》,市工投公司持有的六安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40%股權退出。根據六安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市工投公司轉讓所持有的中小企業擔保公司40%股權。 四、標的企業資產評估備案情況 根據安徽普天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六安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書》(皖普天評報字【2011】第013號)。截止2010年12月31日,標的企業經評估后的總資產為18787.55萬元,負債6656.68萬元,凈資產12130.87萬元。該資產評估報告已經六安市國資委備案。 五、掛牌價格 人民幣4852.35萬元。 六、意向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意向受讓方為企業法人應有效存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近三年無違反法律或商業道德行為;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經營,依法納稅; 4、意向受讓方應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需提供依法納稅記錄及不欠稅證明,入股資金來源合法,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上一年度盈利及最近兩年經審計的會計報告; 5、受讓方自受讓之日起兩年內不得轉讓其股權; 6、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8月2日止)。 八、受讓登記 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期內攜帶以下資料向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提出受讓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并繳納競買保證金1500萬元。 1、產權受讓申請書; 2、意向受讓方為企業法人的,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企業近期資產負債表、損益表、銀行資信證明,受讓方同意受讓的內部決策文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受讓的批復(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 3、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明及資金能力證明; 4、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向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交付人民幣1500萬元作為受讓保證金(不計息)。如協議成交,該受讓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的部分款項;如產生競價,則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通過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遞交的全部保證金可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未能確定為受讓方的,由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原渠道退還全額保證金(不計息)。 為保護轉讓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真實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方,轉讓方再次作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受讓,即為對此承諾,視為理解并接受本全部條款之內容。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繳納的全部保證金: (1)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因非轉讓方的原因,其在資格被確認后的5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 (3)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拒絕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5、本公告第六條要求的相關資料。 以上資料須提供原件或蓋有本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九、交易方式 1、掛牌期滿時,如只產生一個合格競買人,在不改變受讓條件的前提下,由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采取協議方式組織撮合交易。 2、掛牌期滿時,如產生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合格競買人,則采取競價方式組織撮合交易。 十、特別事項說明 1、評估基準日至產權交割日期間標的企業經營性盈虧由轉讓方按比例享有或承擔; 2、受讓方必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3、標的企業原股東放棄優先受讓權; 4、標的具體情況詳見《六安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書》(皖普天評報字【2011】第013號)。 十一、聯系方式 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六安分中心 聯 系 人:周先生 聯系電話:0564-3378194 傳 真:0564-3378163
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 聯 系 人:牛先生 高先生 聯系電話:0551-2871601 傳 真:0551-2871600
特此公告。
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